赢消社 | 关注新赢销 服务新消费

关注新赢销,服务新消费

涉案7000余万元 解放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“虚拟玉石投资”传销案

|赢消社|来源: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

近年来,随着移动互联网应用的普及,原来以胁迫、限制人身自由传统的传销方式销声匿迹,随之而来的是伴随着假借网络销售、直销、消费返利的新型传销模式,他们利用群众赚钱急切之心,引诱参加者发展他人参加,骗取财物,扰乱经济社会的传销活动。近期,解放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案。

2021年4月,被告人宋某加入传销组织,在某教育大厦通过网上APP进行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。宋某通过其名下的网上店铺“恒某堂”以抢玉石为名,要求参加者注册会员买卖玉石,参加者以发展下线会员买卖玉石的业绩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,引诱他人发展下线会员参加买卖玉石、成立店铺获取奖励的营销模式,骗取财物。

宋某参加传销活动以来,发展下线9层、下线会员注册344个会员账号,参与传销人员累计超过120人,涉及传销业绩金额共计七千余万元,宋某从中收取传销资金共计180余万元,非法所得为10000余元。

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宋某以买卖玉石经营活动为名,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商品的方式获得会员资格,并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,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奖励的依据,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,骗取财物,扰乱社会经济秩序,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。

最终判决:被告人宋某犯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,判处有期徒刑五年,并处罚金50000元;被告人宋某的违法所得10000元予以追缴并没收;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的玉石263块、笔记本2本、手机1部由扣押机关予以没收。


本原创文章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| 当前页面:赢消社 | 关注新赢销 服务新消费 » 涉案7000余万元 解放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“虚拟玉石投资”传销案

评论

文章评论已关闭!